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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河南职称评审新变化!部分职称实行以考代评!

2024-04-19 10:45

957632

匠人教育

河南省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活力的通知》,一揽子有力措施助力职称评审工作。


探索开展人工智能等新职业职称评审


根据通知,河南省将建立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动态调整。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发展实际,随时向省人社部门申请调整评审专业,省人社厅每年公布一次调整情况。探索开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技术经纪、创意设计等新职业职称评审。


在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出版、翻译等系列(专业),初中级全部实行以考代评,考试通过视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落实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等26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要求,积极探索扩大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关系。


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


通知明确,各职称系列逐步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价的主要指标。


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探索建立各职称系列代表性成果清单,支持将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临床病案等业绩成果作为代表性业绩成果。


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职称评审权的单位应结合目标任务、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分类制定职称评审标准,科学合理明确论文、科研成果等要求,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人才称号、SCI相关指标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或限制性条件。


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


各职称系列对申报人员学历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持续落实“干什么评什么”,除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的系列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同系列相近专业(如工程系列相关专业)职称不再转评,不同系列相近专业(如中职与技校教师)职称不再转评,所具备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从事专业职称的条件。


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不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不受学历、资历、资格、地域、身份、单位性质和单位岗位设置数量限制,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认定,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创新龙头企业等可推荐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直接评定相应职称。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畅通境外人才评价渠道,支持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探索建立境外职业资格单向认可清单,为境外人才提供高效、优质的评审服务。


建立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专用通道,每年组织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促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对长期在基层一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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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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